2009年10月6日 星期二

落因果,不眛因果

分享一則很喜歡的禪宗公案。

禪宗裡頭有野狐禪的公案。老狐狸修行了很多年,
能變成一個人的樣子,在寺廟裡頭聽講經,大家在一起共修。別人都不知道,認為是老居士,百丈禪師知道他是個老狐狸精。他有一天向百丈法師請教,過去他也是個三藏法師,講經說法,一句話說錯了,墮到野狐身五百年,求法師超度他。法師就說:行,明天我上堂說法,你把你從前那個問題提出來。

到第二天他就來參加法會,就提出問題,從前別人問他的:
大修行人還落不落因果?他當時答說「不落因果」,墮五百世野狐身。百丈禪師給他換一個字,不「昧」因果,他到第二天就往生了,就脫離野狐身。

不昧因果,就是因果清清楚楚,一點都不迷惑,善因有善果,
惡因有惡報。大修行人受不受?要受,他要接受,要不接受的話,因果定律就破壞了,哪有這種道理?但是他接受的時候,他有沒有苦樂?沒有,他心是清淨的,這個就不一樣。他受惡報,心也是清淨的,他不生煩惱。就像忍辱仙人,《金剛經》上舉的例子,歌利王割截身體,那是最大的災難。忍辱仙人沒有一點瞋恚心,沒有報復心,還發了個願,將來我成佛第一個度你,這就是不昧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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