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3日 星期五

情人節,快樂。

又來了,又是一個鼓勵過度消費的節日,滿街的紅心氣球亂飄。

真不好意思,一點也沒有感染到那種氛圍,情人節,反正是個總讓我想起他的日子。

他,指兩個人,一個是在這個紅心氣球胡亂飄的日子離開大家的少年家,一個是他。

少年家過世的隔天早上,跟他的對話,直到現在,閉上眼睛彷彿都還可以聽見。

從那之後,跟他也沒再有機會一起過情人節。

總是,百貨公司準時的情人節大特價DM會提醒我:喔,西洋情人節喔。(喔,在這裡是四聲、入聲字,不表驚訝,訕訕的)。

Will you be my Valentine? Will you? (真誠的眼神與語調)

據說其實在美式英文還真是找不到一個比較沒有歧義的字可以用來代表中文裡的"情人",如果跟朋友介紹自己的男女朋友用字是"lover",那這段關係在別人眼裡就只是"玩玩而已"的成份居多,如果說是"partner"聽起來還比較像樣一點,偏偏中文翻譯起來又少了點親密感,至於情人節裡的Valentine,其實是很好的朋友,男女皆可,都可以說成為自己的Valentine,雖然過情人節的時候,男女朋友會互道"HAPPY VALENTINE'S DAY",但一般的場合,辦公室什麼的,同事間互相說這句話也沒有什麼問題,只是比較少男生跟男生互相說就是了。

所以,中文裡所謂的情人,要精確的翻譯成英文,還真是有點難度。雖然"lover"也差不多廣為大多數的人所接受了,也比較沒有"這段關係只是玩玩"的意含了,但我自己也還是覺得怪怪的就是了。我自己現在偏向喜歡"partner",縱然聽上去親密感是少一點了,感覺彼此之間的空間是比較有彈性的,聽起來比較沒罣礙牽絆。

在這裡,有時候會很軟弱,會很想要有個伴,可是五年多前那種把自己交到一個認識有限的人手中的勇氣好像忘記打包帶來似的,一點把自己交出去的勇氣都沒有,一點想要瞭解另一個獨立個體的心思都沒有,別說交男朋友,連交普通同性朋友都懶得,有時候甚至明明很不爽也不想找那個事主來生氣發飆,不想跟任何人對話,不想要讓任何人有瞭解自己的機會。

我常常都說我在這裡像一條3M魔布--"來去不留痕跡",只帶走該帶走能帶走的(灰塵污漬嗎?),在公共的場域盡量不讓人猜到我吃什麼用什麼做什麼,安安靜靜的住在一間簡陋隔音差的小房間。

出國前出國後各有一位通靈的先生、女士"看"過我,不約而同的跟我媽說,如果不執著我一定要回台灣,我在國外的發展是好過回台灣的,至於情感,我所有在學生時代的感情都不會有結果,所以,我連發展人際關係都懶得也不是沒理由--都不會有結果,忙什麼啊?!用功讀書吧!!!

情人節跟快樂,目前,對我而言,是兩件事情,情人節是少年家的逝世紀念日,快樂是我那段被他深深祝福的親密關係到現在縱然是不會有機會開花結果,也都還是時常溫暖著我的,這樣就夠了。

至於總在我的網誌閒晃(而且總是不留言)的、有情人、沒情人的有情人們,情人節快樂囉!


2 則留言:

Jas Chen 提到...

嗯,我有留言喔

致於情人節快不快樂是另一回事

看了你跟對岸同胞的交談
仔細想想
我好像老是碰到好人
不過說來汗顏
雖然網誌形象多愁善感
老實說本人形於外的個性很悍的

好像....
沒有人白木到想招惹我
(這到底算好事還是壞事呢)

小飛俠 提到...

我的長相跟網誌的對比嘛,大概跟妮的恰恰相反。

我是長了一張還可以騙人說還是高中生的baby face,不過不笑得時候,套句科學家的話:是個臉很臭的小baby,帶著眼鏡看起來精明能幹不苟言笑強悍的要命,其實,軟軟的。
所以我有一陣子msn的nickname叫軟軟。

沒有人會想要招惹我,我是給人不好接近的印象,不過像那個阿陸女生,我只能說,唉,親近生侮慢吧!熟了就超不講究的禮貌的,哼,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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